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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基础知识


1.会计
   所谓“会计”,就是根据经济事项发生原因记录经济主体的资产、负债的增减,对登记过的数值进行必要的计算和加工,并将其结果作为信息传达给利用者的技术。
   会计,包括会计资料的收集(对发生的交易及其他事项的认识、事项的数值比和分类)、加工、记录、汇总以传达信息的技术;就广义来说,还包括会计资料的审检和会计信息的分析。
   会计,按照经济主体的种类即按企业和非企业来划分,可以区分为企业会计和非企业会计。根据企业的形态,企业会计又可区分为国营公营和其他公营企业会计,国营和地方公营公用营业会计、公司会计、个人企业会计、合作社企业会计等。非企业会计又可区别为公益法人会计、作为消费经济单位的国家、地方公共团体会计、家庭会计,等等。
   在公益法人事业中间,有的单位的主要资金来源是服务收益,因此,有些专家认为这种法人事业可应用企业会计方式。如果这样,企业会计也就包括了一部分公益法人会计。
   作为非企业会计,有的和消费经济单位的会计相同,有的不同。消费经济单位的会计,是以资金的收支为中心的会计。消费经济会计渊源悠久,可以追溯到中世纪西欧的寺院和诸侯的会计。据伍尔夫•阿瑟声称,在古代埃及、巴比伦等国,这样的消费经济会计已同这个商人会计并存了。
   非企业会计是和消费经济单位的会计不同的。例如,在某些国营公营事业、特殊法人、公益法人的会计中,除了进行收支核算外,还要搞清资产、负债、资本公积金的余额,编制资产负债表。企业会计不但要弄清资产、负债和资本的余额,以及资金的流动状况,而且要对比收益的费用,查明一个时期的利润。由此可见,是否计算一个时期的损益,是区别企业会计和非企业会计的分水岭。
   企业会计,可以按照不同的信息利用者,区分为财务会计(外部报告会计)和管理会计(内部报告会计)。企业会计,又可按照记录和核算对象资料的不同而区别为成本会计和收益费用会计(财务会计)。此外,企业会计,按照交易或记录对象事项是在发生之前处理,还是在发生过程中处理,可以区分为事前会计和事后会计;又可按照会计资料是否同帐户直接联系,区别为经常性期间会计和个别项目会计。
2.会计学
   会计学是一门研究会计的科学,其探讨范围颇为广泛。(1)按照会计应用对象实体的种类,会计学可以大致分为企业会计学、非企业会计学(非营利事业会计学)和社会会计学;按照企业的形态,则可分私营企业会计学、公营企业会计学等。非企业会计学又可区别为公益法人会计学、学校法人会计学等。(2)根据企业会计所属会计领域的不同,会计学可大致划分为下列三个部分:财务会计学(对外报告会计学)、管理会计学和税务会计学。这里所说的财务会计学是这样一门科学,它的研究目的在于向企业外部单位提供会计报告的企业会计。与财务会计学相并立的是管理会计学。由于财务会计包括损益计算(财务报表会计)和成本计算,财务会计学可以分为损益计算学(广义的财务报表学)和成本计算学。由于管理会计包括经常性的期间损益计算和期间成本计算,以及个别项目的损益计算和成本计算,管理会计学可以分为管理损益计算学和管理成本计算学;它们分别探讨期间单位计算理论和个别项目单位计算理论,构成企业会计学特别是财务会计学的理论的,有会计基本概念论、会计目的论、财务分析论、审计论、等等。在管理会计学和税务会计学方面,也存在着类似的理论。
3.会计原理
   会计原理是会计理论的基础概念,它对会计程序这个上层建筑和会计原则这个中间建筑来说,又是形成下层建筑的基础。目前,会计学界对会计原理的内容有各种各样的说法,它们基本上可归纳为两类。第一类见解认为会计原理规定了现代企业会计实务中的计算结构的特点;第二类见解则认为会计原理指出了企业会计实务的基本方向。前者表明了会计常规的根本结构,因而也可以叫做“基本常规”,它具有“计算制度的原理”或“结构的原理”的性质。后者是表明企业会计的基本目标或应有命题“目标的原理”或“要求的原理”。
   第一类会计原理中今天为大家所承认的有:(1)企业实体的原理;(2)会计期间的原理或继续营业的原理;(3)货币测定的原理。企业会计本来是按照划分的时期、主要用货币额来掌握(测定、记录和报告)企业的川流不息、周而复始的经济活动及其有关经济现象的行为,从中至少可以找出企业会计的下列三个特征:(1)限定企业会计场所(指每个企业办理会计)的企业实体的原理;(2)限定企业会计时间(指对川流不息的企业划分活动时期来办理会计)的会计期间的原理;(3)限定企业会计内容(指只把可以用货币额合理掌握的企业活动及其有关现象作为企业会计的对象)的货币测定的原理。
   然而,这类会计原理还没有表明企业会计行为的基本目标,因而也不能对会计原则和会计程序的内容规定方向。例如,对为什么在当前会计实务中把成本原则、期间分配费用原则和实现原则等视为金科玉律这样一个问题,如果只有这类原理,就不能从理论上加以说明。因此,第二类会计原理就有必要提出来了。它包括了“有用性的原理”(即企业会计应该公正对待企业的利害关系者的原理),等等。有了这类会计原理,要求现代传统的企业会计计算公正对待股东的红利分配,把通过这种计算得到的有可能检验的会计信息提供给其他利害关系者并在各类捐税上恰如其分地计算税款,就有了“有用性的原理”作为理论根据,也可以说明上述成本原则等会计原则(即具有检验可能性、财务稳妥性和实行可能性等特性的会计原则)是公正的会计常规。
4.会计标准
   人们谈论会计标准时,总要想到它和会计原则的关系,这两者在概念上一般认为完全相同,但也有明显的区别,从两个概念相同的观点来看。会计标准和会计原理都是指导企业的会计实践而使会计行动达到一定目标的指针。从两者有区别的观点来看,就不一定那么简单了。美国会计学家特尔顿(A.C.Littleton)曾比较清楚地说明了两者的差异:首先,会计标准是搞会计工作的工具,是比较和判断会计处理的基础,它可以根据情况灵活对待,而会计原则则具有普遍适用性和不变性;其次,会计标准正确地指导会计行动去达到会计目的,而会计原则则说明会计目的与达到目的的方法之间的关系;最后,会计原则构成会计理论,而会计标准则应用会计理论去指导会计实践。按本来词义来说,所谓“标准”是指比较和测定同类事物的数量或价值的标准;所谓“原则”则是指科学或事物的原则、自然规律或逻辑法则等。说“标准”与“原则”有区别,是以这两个概念的本义不同为依据。说两者相同,是指它们都把会计标准理解为会计实践或会计行动的指针。
   “会计标准”这个术语还有一种不同用法。我们试举一个具体例子。美国会计学会于1966年发表了一份《会计基础理论报告》。该报告认为会计信息应该具备下列会计标准:(1)符合目的:(2)实事求是;(3)可以验证;(4)可以测定。这里的所谓“会计标准”,与其说是会计标准,不如说是会计信息的特性。该报告又指出:有用的会计信息应该满足上述四个会计标准的要求;会计理论应该为测定和传达会计信息的会计系统奠定基础;“会计标准”要成为制定会计理论的指导思想。
5.会计方针
   所谓“会计方针”,是指企业对会计处理以及报告的原则和程序等的决策。例如,对收益的认识,折旧和盘存估价等都有一般公认的双重原则和程序,但企业可以根据本行业特点、自身的规模或经营者的意图等,选用某种原则或程序,这样的决策就是会计方针。企业决定的会计方针有时也可能不符合一般公认的会计原则,这就要求会计师进行检查。因此,会计师的审查可以说是按照一般公认的会计原则检查企业的会计方针是否恰当的过程。
  企业规定会计方针的依据,除会计原则外,还有商法、税法、财务报表规则等。如果企业采取的会计方针超出了这些依据范围,有时要受到法律制裁。一般来说,企业的会计方针的目标在于:按照本企业的行业和规模等计算和报告最适宜的期间损益。然而,实际上,在遵照各项有关法令的条件下稳定期间利润或减少利润课税,却被认为是会计方针的目标。
  在决定企业的会计方针时,法律允许经营者进行慎重斟酌;但原则或程序一经选定,如无正当理由,就必须继续采用。而且,法律还要求企业在财务报表上注明选定的会计方针。关于公开这种会计方针的规定,在1975年1月公布的第一号《国际会计标准》中也提到了。会计学界认为:对于企业外部的利害关系者正确理解企业财务报表的内容来说,这种规定是不可缺少的。
6“会计制度”这个术语有两种意义。
  (1)会计制度是指在会计界公认的会计原则或会计标准指导下,并在商法和其他会计法规制约下,进行会计活动的企业会计(或国家机关会计和公共团体会计等非企业会计)的体系。除了企业会计外,就是政府机关、公益法人等所有会计单位的会计也都要提供各种实事求是的会计信息,以利于各方面的信息利用者决定恰当的行动方针。企业等提供歪曲真相的虚假信息,必然会使其利害关系者多多少少蒙受损害。因此,政府制定了商法和其他法规,来保证企业等公布的会计信息具有某种程度的真实性。此外,在会计界享有权威的群众团体也制定了公认的会计原则或会计标准(它们得到“证券交易法”的承认,并由政府用行政手段强制推行),在这样的条件下进行会计活动的企业和其他单位的会计,就是第一种意义的会计制度。
   会计制度当然不是固定不变的东西。为了适应时代的进展、国内政治经济条件以及国际环境的改变,会计原则或会计标准以及会计法规都要变革或修订。因此,会计制度的内容也要随之发展变化。
   遵循会计原则或会计标准并受法规制约的会计制度,不完全等同于统一的会计制度。统一的会计制度,是国家(或行业团体)为了管制产品价格或控制企业利润等而在会计的实质方面和形式方面为企业等统一规定的会计制度,实行这种制度的会计单位几乎没有自由选择或取舍会计方式的余地。
  (2)会计制度是指会计资料的掌握和加工以及会计信息的提供等一系列系统。第二种意义的会计制度可以分为过去用手工操作的传统的会计系统和会计信息系统。
7.会计规程
   有关会计组织的帐簿组织、帐户组织、内部牵制组织和会计处理方法等。都是用会计规程具体规定出来的。因此,会计规程集中地、总括地说明了企业的会计组织及其活动程序。一般的会计组织原则与一般的会计处理方法未必能统一地、绝对地适用于所有的企业。所以,对特定企业来说,它的会计处理方法等也就需要由该企业的会计规程具体地加以规定了。制定会计规程的首要问题,在于确定它所包括的范围有多大,它所规定的内容是什么。这就是说,首先要决定会计规程所规定的内容是否只限于会计部门办理的业务,还是应把其他部门办理的会计业务也包括进去。另一个应该探讨的问题是:由于产生会计基本数据的各项业务与会计数据密切相关,关于这些业务的处理程序是否也应在会计规程中明确规定。
   就这些问题来说,一般认为会计规程所包括的范围宜大不宜小。这就是说,会计堆积不应该为会计部门的业务规程,而应看作会计业务的规程。换句话说,凡可称为“会计业务”的业务,不仅是指会计部门办理的业务,而且也包括其他业务部门所办理的会计业务。例如,销货帐和应收帐款分户帐一般由营业部门工作人员记录;进货帐与应储帐款分户帐一般由采购部门工作人员记录;材料明细帐则一般由仓库部门工作人员负责登录,等等。在此场合下,这些会计业务尽管不由会计部门工作人员直接办理,也应列入会计规程。至于产生会计基本数据的各种业务,其处理程序原则上同样应该包括在会计规程之中。然而,如果业务规程规定得都很完善,关于内部牵制组织等业务处理的程序也可不列入会计规程。
会计规程的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十二项:
一、总则
二、帐簿与帐户组织
三、现金会计
四、存货会计
五、固定资产会计
六、负债会计
七、资本会计
八、损益(费用与收益)会计
九、结帐程序
十、成本会计
十一、预算制度
十二、内部审计
   最后,还需指出:会计规程应该规定得明细、具体,使企业全体职工都能理解,从而得到他们的支持;制定会计规程,其目的之一在于改进现行会计制度,从而不得规定与企业实情无关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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